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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女人为什么不能堕胎?

更新时间:2022-06-27点击次数:16777215次字号:T|T

为什么呢?

因为在当地时间6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推翻了1973年的“罗诉韦德案”,结束了50年来对女性堕胎权的宪法保护。这意味着,在美国的一些地方,堕胎是一种犯罪,哪怕是因为强奸、乱伦导致了怀孕,也必须把孩子生下来。

这件事,女性堕胎权只是个引子,背后其实美国共和党和民主两党之间的生死搏斗,是一场超级大内讧,

1

这次法院裁决的说法是:推翻了1973年的那个“罗诉韦德案”。

那么,什么是“罗诉韦德案”?

“罗诉韦德案”里面的这个“罗”,是个人名,不过是个化名,她的真名是诺玛·麦克维。

诺玛·麦克维

这个人是一个社会很底层的女子,但生活相当糜烂,结果出事了:22岁时,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

为啥说“又”呢?因为她10多岁时,就生孩子了,虽然一次婚都没结过,孩子却已经生了2个。单身母亲,两个孩子,结果又怀孕了,日子自然很不好过。

所以,她发现自己又怀上了的时候,简直觉得像晴天霹雳一样。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觉得奇怪:这算啥事?打掉不就行了?

回答是:不行。

因为在诺玛·麦克维所在的美国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县,堕胎算杀人。

杀人自然是犯罪,而且是项重罪。如果被检察官发现并起诉,堕胎判的刑期,可能比强奸都长。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要说了:这是什么混账法律?

可是,这就是美国。还真没办法。大美利坚自有大美利坚的国情在。

不知道朋友们是否还记得,美国人写历史,往往喜欢从哪里吹起吧?他们一般就从“五月花号”开始吹,还会说什么“清教徒精神”。中国的很多人也喜欢跟着吹。

“五月花号”是个啥玩意儿?其实就是一艘小船,上面装了没多少人,但据说,不得了啊,坐在上面、到新大陆去的清教徒,在船上,就立了个《五月花号公约》,这是航海史以来,往新大陆移民的第一份政治性公约。简直是就是美国宪法的原始版啊。了不得啊!

什么是“清教徒精神”?据说,就更了不得了。据说,这帮人生活简朴,却渴求成功,满满的资本主义精神,简直就是长了肉的机器人,有无限的精神力量加持。

而且,美国立国的基础精神,就是这几个人。

如果继续往下吹,就应该这样吹:美国有这种精神在,如果不统治世界,简直就没有天理啊!

当然,我们都知道,这是美国人得势之后,自己的吹嘘,然后又忽悠着世界人一起吹。

其实,认真分析一下“五月花号”,还有坐在“五月花号”去美洲抢劫的清教徒,以及在上岸抢劫之前立的那个关于如何抢劫、抢劫后如何分赃等内容的《五月花号公约》,就会发现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清教徒这伙人,他们原来在英国混,他们的重要的基本观点是:“杀异教徒不算杀人,算功德”。重复一遍,“杀异教徒不算杀人,算功德”。也就是说,只要跟他的信仰不同的人,都可以杀,都要杀掉,杀掉这样的人,是功德,不是杀人。

当然,关键是,什么算跟他们信仰不同?

按理,都信仰基督教,算是信仰相同。可是,你错了,那个时候那帮清教徒遇到的人基本都信仰基督教。接着往细处说,即便都是信仰基督教的同一个分枝“天主教”,只要跟他们在具体观点上有不同,那也是“信仰不同”,那就是“异教徒”。

当时英国国教是圣公会,是天主教的一个分枝:

本来英国和整个欧洲差不多,信仰天主教。后来有个英国国王因为王后生不出孩子,担心会断子绝孙,拼命想离婚,再娶个老婆。倒也不是纯粹花心,因为国王要是纯粹想花心,没必要非要离婚。英国国王主要是想换个老婆给生个孩子,以便继承王位。

但天主教不允许离婚,当然也有例外,那就是教皇特批。可是这个国王想离婚的事,就是得不到教皇的特批。因为,这个王后的娘家是西班牙,当时西班牙势力如日中天,英国那时还只是二三流小国,教皇怎么肯搞特批呢?看来,教皇也傍大款。

然后呢?这个英国国王还算有种,一怒之下,搞了一所谓的场宗教改革。其实也没改啥别的,主要是宣布英国教会脱离了教皇的管辖,宣布英国教会的最高首领不再是教皇,而是英国国王,也就是主持改革的这个国王本人。这样,它本人的离婚要求,就由他本人特批,这自然能够得到批准。

所以,这场所谓的宗教改革,并不是改了多少教义,改了多少信仰,还是天主教。只是说英国的天主教“独立”了,当然具体名字叫“圣公会”。按理说,跟信仰天主教的清教徒的信仰,是一模一样的。

但是,清教徒就很看圣公会不顺眼,所以,在他们眼里,“圣公会”就成为了“异教徒”。只要把“异教徒”的帽子给“圣公会”的人戴上,那么,清教徒就可以以“杀异教徒不算杀人,算功德”的名义,去跟“圣公会”的人斗。

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清教徒想清理他们眼中的“异教徒”----“圣公会”,不但没清理别人,自己反而被别人清理了,当然还剩一小撮人。

没办法,只有跑。剩下的一小撮清教徒,就去了荷兰,打算在那里落脚。

到了之后,发现那里的教徒跟他们竟然是一样的,都信奉“杀异教徒不算杀人,算功德”。这貌似是个好事,貌似道法是一样的。可是,这其实是最大的坏事,因为,虽然都信奉“杀异教徒不算杀人,算功德”,但都都觉得对方是”异教徒“。这还了得?

而且,一般情况下,信奉“杀异教徒不算杀人,算功德”的人,杀力都比较强大。

结果可想而知,从英国跑到荷兰的这一小撮清教徒,只能落荒而逃。

可是,往哪儿逃呢?

陆地上是呆不住了,只能逃向茫茫大海。不过,肯定不能老是在海上漂,所以,就最终到了美洲。在美洲上岸之前,就在这个”五月花号“小船上,约定上岸后怎么抢地盘,怎么分地盘,以后彼此之间怎么相处,这就是”五月花号公约“。

他们在美洲上岸之后,没有遇到起初在英国和荷兰那样的强劲对手,因为他们的对手是印第安人,印第安人的力量肯定弱一些。就这样,他们在美洲站住脚了。后来慢慢变成了现在的美利坚。

我们可以想象,这帮信奉”杀异教徒不算杀人,算功德“的清教徒,在美洲会干些什么。我们也就很能理解,为什么他们刚踏上美洲土地的时候,印第安人的数量是500万,到1900年前后,印第安人数量只剩下25万,印第安人人口减少了95%。看来,这帮信奉”杀异教徒不算杀人,算功德“的清教徒,确实是说到做到。

不过,我们今天重温美国这段开国历史,重点不在于控诉他们对印第安人实行种族灭绝。我想说,美国立国的历史,是和宗教分不开的。所以在西方国家中,美国一直是宗教氛围最浓厚的国家。欧洲的宗教氛围,其实也挺浓,但和美国比起来,要差远了。比如说,美国的无神论者所占全部人口的比例,就只有欧洲的一半。尤其美国中西部那种地方,宗教氛围浓厚得一塌糊涂。

所以美国这个国家就很怪,一方面,科技很发达,科技全球领先;但另一方面,美国又有很多人,就算不是绝大部分人,至少大部分人很信宗教。因为信宗教,所以他们很多认识都来源于2000年前的《新约全书》,甚至更早的,3000年前的《旧约全书》,中国人都叫《圣经》。2000年前,3000年前,人类的认识自然没有现代科技。所以,他们认为地球不是球形,其实是平的;他们认为人类不是进化而来,而是上帝创造的。

于是,问题就出来了。因为从《圣经》的角度看,人是上帝造的。上帝造出个人,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不是从人出生的时候开始算,而是要从妇女怀孕的时候开始算。所以,胎儿虽然没出生,就已经是上帝造出来的完整意义的人了,有神的形象和神的计划在他的身上。而且,上帝主宰一切,自然也主宰婴儿的生命权。所以,医生或父母没有权力决定胎儿的生死。如果医生或者父母让胎儿死,那就是杀人,这样的杀人者自然是“异教徒”。

简单来说就是,只要你怀了孩子,就得生下来。除非它是死胎或者自然流产,因为那是神不想让它活下来。有哪个怀孕的女性如果敢去堕胎,那就是杀人。

绕了这么一大圈,我们终于说明白了,今天节目开头提到的那个女人诺玛·麦克维,单身,却怀了第三个孩子,它有多么地绝望。实在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啊。

就在这时候,有人站出来了

2

谁呢?两个进步派律师。名字翻译成汉字之后字太多,不好记,这里略过。

这两个律师跑去告诉诺玛·麦克维:别怕,我们有办法。

什么办法呢?就是让诺玛·麦克维去起诉所在县的检察官,这个检察官的名字叫韦德。

当时,为了保护这个怀了第三个孩子的单身女子的隐私,就把这个女子的名字用化名,叫“罗”,那个被这个女子起诉的检察官的名字叫“韦德”,所以,后来这个案子就叫“罗诉韦德案”。

这两个律师为啥让这个怀了第三个孩子的单身母亲去起诉这个叫“韦德”的检察官呢?因为之前当地凡是敢堕胎的人,都是韦德去起诉的。

这两个进步派的律师的逻辑是,只要告赢韦德,怀了第三个孩子的单身母亲诺玛·麦克维、化名“罗”的女子,就能成功堕胎了。于是,官司开始。不过官司很不顺利,所以只好这么一层层地,不断往上打,最后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

到1973年1月22日,美国最高法院以7比2的多数,宣布说妇女决定是否继续怀孕,受到宪法上个人自主权和隐私权规定的保护。也就是说,妇女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怀孕。

其实,细说起来,这个裁决有点扯。诺玛·麦克维为啥起诉韦德?是想要法院判定:妇女有权决定是否堕胎。结果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妇女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怀孕。

严格的说,这是答非所问。不过,问题又确实得到了回答。

那美国最高法院为啥要绕这个弯子呢?为啥不直接回答问题呢?

其实,美国最高法院也不容易。还是要回到我们刚才说过的那个话题,美国的宗教氛围太浓厚了。很多人信上帝,认为胎儿已经是上帝造出来的地地道道的人了,胎儿的生死只能由神来决定,妇女无权决定。如果法院直截了当地说,妇女有权决定胎儿的生死,那就是直接跟宗教对着干了。跟宗教对着干,就是跟上帝对着干。那还了得?

不过,好在,问题得到了回答。所以,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裁决。而且,这是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很权威。

顺便说一下,这个裁决渊源于那个怀了第三个孩子的单身女子诺玛·麦克维的告状,目的是要求能堕胎,但由于官司一层一层地打,花的时间太长,等到裁决妇女有堕胎权的时候,告状的这个女子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出生了。孩子不等人,更不能法律程序!所以,这个“罗诉韦德案”的裁决,对当时告状的当事人没有任何意义。

还有更搞笑的是:后来,这个打官司希望拥有堕胎权的女子本人,竟然成了一名坚定的反堕胎者,经常出现各种带着强烈宗教性质的集会上,对着形形色色的人说,那些坚持要堕胎的人是多么地阴险狡诈,她当年是如何地年幼无知,这才上了那两个律师的当。然后,她会振臂高呼:坚决反对堕胎,坚决反对美国最高法院当年对她的支持。

不过案子既然已经判了,她反对无效,谁让她当年要告呢?法院又不是它私人开的。

但这件事,就一个案子那么简单吗?

回答是:不是。这背后,还有更复杂的政治斗争。

3

今天节目开头说过,6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1973年的“罗诉韦德案”。1973年的时候,“罗诉韦德案”的裁决是妇女有堕胎权,6月24日,推翻了这个裁决,也就是说,6月24日的裁决的意思是,妇女没有堕胎权。美国历史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他们几百年前的清教徒的路子上去了,也就是,女人即便因为被强奸而怀孕,也要把孩子生下来,堕胎算杀人,判刑可能是按杀人罪论处,可能比强奸犯判的还重。

这个裁决结果,在美国,有人欢喜有人愁。不过,通常情况下,都是女人欢喜女人愁,因为怀孩子、生孩子、堕胎都是女人的事。但是,有一个男人,这两天很开心。而且还是个老男人。这个老男人就是美国前总统特朗普。

特朗普为啥开心呢?正如它自己吹嘘自己时说的那样:如果不是他在任期间,任命了三名最高法院法官,“罗诉韦德案”这个已经判了快半个世纪的案子,就不会翻过来。

这话从何说起呢?

我们都知道,特朗普是共和党的。过去这几十年,共和党也一直想尽各种办法,想要把“罗诉韦德案”给翻掉。简单的说,共和党主张妇女没有堕胎权。我们常说,共和党是保守派,由此可见一斑。

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对这个案子裁决以后,宗教界人士或者那种虔诚信仰宗教的人士,当然是一片破口大骂,因为法院裁决妇女可以堕胎;所谓的进步派呢,当然是欢呼雀跃,觉得取得了一大胜利。总之,非常撕裂,因为对美国人来说,这是大是大非问题。

为啥这事儿成了大是大非呢?还是因为美国的宗教氛围浓厚。因为,女人是否可以堕胎,意味着你对上帝的信仰虔诚不虔诚,死后能不能进入天堂。这当然是大是大非。

既然普通美国民众认为这是大是大非,那么,政党自然要掺合这个事了。因为,对政党来说,这会影响到自己选票多少。说到底,本来是个社会问题,但影响巨大,政客们觉得有利可图,就掺和进来了。

可是,当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这两个政党掺合进来的时候,两个党都发现,事情比较麻烦,因为,自家的支持者中,居然都有部分是支持“罗诉韦德案”裁决结果的,也都有部分是反对的,也就是主张妇女没有堕胎权的。

这就得断舍离了。

现在的民主党,也就是拜登所在的那个党,都是主张妇女有堕胎权的。共和党嘛,凡是民主党支持的,它就反对。所以,现在的共和党,也就是特朗普所在的那个党,是主张妇女没有堕胎权的。

但说来搞笑,1973年时,共和党的支持者中,支持妇女有堕胎权的,其实比民主党还多。刚开始时,当时的共和党全国委员会主席还发表演讲说:这个裁决很棒!我们支持!因为这个裁决是支持妇女有堕胎权的嘛。

后来他们一想,不对劲啊。美国的宗教氛围那么浓厚,肯定是跟着宗教走,才有选票,才有前途啊。1976年,共和党全国委员会开了个会,决定从今往后,坚决和宗教界站在一起,坚决反对妇女有堕胎权。也就是说,他们改主意了。

共和党改主意之后,开始旗帜鲜明反对妇女有堕胎权,共和党内原来那些本来支持妇女有堕胎权的人,咋办呢?当然是果断地和共和党断舍离,道不同不相为谋,果断地跳槽到民主党那边去了。

民主党呢?则是凡是敌人支持的,我们就要反对;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支持。于是果断地宣布:我们支持妇女拥有堕胎权!然后它党内大批反对妇女应该有堕胎权的人,就跳槽去了共和党那边。

从那以后,每次美国大选或者其他重大选举,共和党和民主党就会为妇女是不是该有堕胎权大吵一顿,简直可以这么说,基本内讧到了人脑子打成猪脑子那种程度,更可怕的是,这么几十年坚持下来,它已经变成两党必须坚守的基本立场。所以,如果你对民主党和共和党的主张经常绕晕的话,你就简单记住:民主党就是堕胎党,也就是支持妇女有堕胎权;共和党就是反堕胎党,就是反对妇女有堕胎权。这样好记,不烧脑。

其实,时间长了,反正,只要你是民主党,也就是拜登所在的那个党,你必须支持妇女有堕胎权;只要你是共和党,也就是特朗普所在的那个党,你必须反对妇女有堕胎权。至于为啥必须这样坚持,不好意思,大家已经忘了。反正必须坚持。美国的党争,就到了这种程度。

堕胎权这样的事,有人支持,有人反对,本来很正常,但是,搞成美国两个党的一项基本原则,这是不正常的。因为,政党的主张本来应该聚焦在一些关系百姓福祉的大问题上。这侧面反应了美国的政治斗争的一个特点,那就是制造议题,鸡蛋里挑骨头,什么事都能说成比宇宙还大,因为这样才能搞到选票!按理说,政党是解决问题的,不是制造问题的。可是,在美国,有些事,政党不参与,可能没啥大问题。政党一参与,本来小问题或者没问题,变成大问题,甚至死结。

不过,按美国的说法,党争是有好处的,他们把这叫民主、自由和人权。那么就让他们争吧。在美国的政治体制里面,有一个稳定器,可以在最后的关头消除分歧。这个机构就是:美国最高法院。

4

法国政治家托克维尔在考察美国的民主后,留下了一句很有名的话,大意如此:在美国,几乎所有政治问题迟早都会变成司法问题而得到解决。

我们都知道,美国这个国家是三权分立:行政、立法、司法。行政就是政府,立法就是国会两院,这两权,其实挺政治化的,也就是斗得很凶。美国最高法院呢,不得不说实话,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其实要好一点。这其实可以弥补美国政治格局里面斗争特别厉害的缺陷。这是美国从北美的荒蛮之地变成超级大国的一个原因。

但是,这个机构现在已经变了,也斗起来了。具体表现形式就是,美国最高法院成了两党政治恶斗的另一战场。

这其实是最近这几年的事儿。

事情要从2016年说起,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斯卡利亚因为年老,在任上归西了。美国最高法院9名法官,正好4人保守,也就是倾向共和党那一边;4人进步,也就是倾向民主党那一边。斯卡利亚的立场,正好在中间。

当时的美国总统是民主党的奥巴马,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都是总统提名,参议院决定,再有总统正式任命的。所以,这个时候,民主党的奥巴马要是有点私心(当然不是他个人的私心,而是他所在的民主党的私心),那么它可以抓住机会,赶紧提名任命一个倾向它所在民主党的法官,这自然对民主党有好处。

民主党的奥巴马也打算这样做了。不过,当时美国国会共和党领袖是麦康奈尔,他跳出来说:不行不行,还有9个月就要大选了,你都快下台了,怎么还能提名最高法院法官人选呢?

于是,奥巴马就放弃了,一般认为,这说明,在奥巴马心中,最高法院应该是一方净土,不应该成为两党斗争的战场。毕竟,在美国,所有的事,到最后,都指望最高法院。

当然也有人分析,当时虽然民主党的奥巴马马上要下台,但从选举的民意调查看,马上能够赢得选举的还是民主党的希拉里。所以,奥巴马无所谓。

总之,奥巴马没有强马吃車,霸王硬上弓,抓住最后的九个月任期,任命一个倾向它所在的民主党的法官。

结果做梦都没想到:特朗普当选。特朗普跟奥巴马不是一个党,特朗普是共和党!

于是,特朗普火速提名一个叫戈萨奇的人当最高法院法官,这样一搞,顿时把美国最高法院的局势给扭转了。支持共和党的法官是5个,支持民主党的法官是4个。奥巴马所在的民主党处于下风。

自此以后,美国最高法院就不再是净土了,而变成了美国两党争斗的战场了。

2018年,83岁的安东尼·肯尼迪法官宣布退休。

这事儿看起来稀松平常,背后却大有文章。

因为,法官是可以干到死的,是没有必要提前退休的。那这个法官为啥不干到死,要活着的时候退休呢?

你想啊?如果它干到死,这个人是倾向共和党的,如果他死的时候,碰巧是民主党当政,那么,他一死,位子一空出来,民主党立马推荐一个民主党的人上来,那不就是共和党的损失吗?

所以,这个倾向于共和党的法官,在共和党人特朗普当总统的时候,及时地技术性退休了,这样,共和党的特朗普总统顺势推荐一个倾向共和党的人当法官,顶替它这个位子,共和党就没损失了。实际剧情也确实是这样。

这种技术性的退休,已经有了鲜明的政党争权夺利的算计了。

到2020年,又有一个法官,名叫金斯伯格的,没退休,但人归西了。这是个老太太,其实早就得癌症了,但就是不愿意退,结果好了,死在任上了。这个老太太是倾向民主党的,可是,当时是共和党的特朗普当政,不过当时已经是2020年9月,离大选只有2个多月。

为了阻止共和党的特朗普总统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强行为美国最高法院再塞进去一个倾向共和党的法官,而且腾出这个位置的老法官本来就是民主党,所以,民主党就出来说了:

2016年民主党的奥巴马当总统的时候,倾向民主党的法官斯卡利亚在离大选还有9个多月,人没了,你共和党说快大选了,不能任命法官,我们民主党的奥巴马总统就很讲武德,没有强行任命新法官。这次离大选只有2个多月,大家是不是等选举结果出来,再任命法官?

结果,当年对奥巴马大讲特讲马上要大选不能强行任命新法官的共和党领袖麦康奈尔和时任共和党总统特朗普哈哈大笑:那有这种事?任命最高法院法官是总统的权力,和离大选多长时间,有关系吗?

把民主党气得差点吐血。

特朗普火速提名一个名叫巴雷特的人当法官,这个人自然是倾向共和党的。麦康奈尔在国会火速配合,任命通过。

这样以来,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倾向共和党和民主党的比例,一下子变成了6比3,共和党明显占优。更要命的,这六个里面,共和党的特朗普一个人当总统,就任命了三个。还有最要命的是,特朗普任命的三个,都非常年轻,可以干到很久以后、久以后、久以后......

民主党当然极其愤怒,觉得共和党这群人,实在是不讲任何诚信。但无可奈何。

自从特朗普开始不讲武德,民主党也开始不讲武德了。

民主党的拜登上台之后,有一个倾向于民主党的年龄较大的法官,民主党就好说歹说让他没死就退休,这样腾出一个名额,换上个年轻的倾向于民主党的法官.免得这个年纪大的退休的时候,碰巧又是共和党当政,又换成一个倾向共和党的,那这样搞下去时间长了,民主党在最高法院里就没人了,民主党还怎么混?

但即便民主党这样技术操作,美国最高法院倾向于共和党的人数还是6人,倾向于民主党的人数还是3人,所以,这次美国最高法院关于堕胎权的裁决,也就毫无悬念有利于共和党的主张:不支持妇女有堕胎权。

由于共和党的特朗普,在美国最高法院里面共和党取得6:3的绝对优势这件事里面居功至伟,所以,6月24日最高法院裁决出来以后,他毫不客气地说:要是没有我,这个案子咋会判的这么爽啊!

然而,在特朗普的自豪感背后,我们发现,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的公正性已经受到严重怀疑。人们发现,事情有理没理,不是看法律,也不是看法律精神,甚至连“五月花号公约”都不看了,就只能看民主党和共和党,在最高法院的法官任命问题上,谁是争斗的赢家?

所以,美国最高法院实际上不中立了,也担当不起稳定器的功能了,也严重政治化了。

美国最高法院这个美国最后一块净土,不干净了。整个美国,找不到没有斗争的净土了,找不到讲道理的地方了。

这意味着什么呢?

5

这里必须讲到一个名词:政治伦理。

伦理这东西,不是法律规定,没有强制力。但他很重要,也发挥重要作用。

讲一下中国古代的例子:

东汉最后一个皇帝汉献帝,最后被迫禅位给曹丕,然后呢?他被封为山阳公。山阳是个郡,地方不小,虽说不再当皇帝了,但汉献帝日子过得还不错。曹丕死后好多年,汉献帝才去世,正常死亡。汉献帝死了之后,当时曹魏政权不管喜欢不喜欢,至少还装模作样,给他按照皇帝的规格,造了个陵墓,曹魏的皇帝还带着大臣去设祭。

再往后说,三国时期,蜀汉灭亡,刘备的儿子刘禅作为亡国之君,被带到洛阳后,受到了什么待遇?被封为安乐公。安乐是个县,比不上汉献帝受封的山阳郡,但刘禅受封的食邑有万户,再加上刘备是涿郡人,安乐县就在附近,也算让刘禅归根了,所以小日子过得不错。

东吴的末代皇帝孙皓日子过得有点差,他被封为归命侯,这个称号带有侮辱性质,是为他专设的,田也只给了他三千亩,但不管怎么说,每年还能收谷五千斛,有钱五十万、绵五百斤,日子过得不算好,但还能过下去。

再往后,曹魏被晋朝取代了。曹魏的末代皇帝被晋朝封为陈留王,陈留是个郡,所以日子过得也不算差。

为什么抢了别人的江山,还要装模作样的给别人一个像样的待遇呢?没理由。要说理由,就只有四个字:政治伦理。

这个政治伦理的核心是:我还认他是前任领导,只不过天命所归,现在是我当领导。就像现在都现任领导善待前任退休老领导,那么,将来他退休了,它的后任也会善待他。

这是伦理,未必是规定,但是在人们心中,很管用,有时候比规定还管用。

我们看看政治伦理丧失之后是啥情况。

东晋最后一个皇帝司马德文被迫把皇位让给南朝宋的建立者刘裕以后,也被封王了。南朝宋的建立者刘裕登基时,年龄有点大,他老担心自己死后,有人跳出来,重新拥立司马德文,那他的子孙后代就危险了,所以先下手为强,偷偷地派人把司马德文做掉了。

然而,这毕竟是有违政治伦理的,于是刘裕只能悄悄地做,做完之后还要装一下,伪装成很痛惜的样子,把当年曹魏对汉献帝那一套,照着全样做了一遍。

然而,看上去天衣无缝,但在这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在南朝宋建立之前,亡国君主虽说没皇帝当了,但至少能得到块封地,吃饭没问题。但刘裕破坏了这个规矩,从此之后,每当一个新朝代建立,前朝的皇帝和他的子孙几乎没有能保住命的。

这就是是政治伦理被破坏的结果。当你破坏了它,它就不可逆了,从此之后就在下一个层次运行了。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不管是中国,还是外国,政治伦理都是这么运行的。

那么,特朗普现在得意洋洋,觉得那么多年来,共和党的“前辈”们不断想突破“罗诉韦德案”,一直没能成功,但在他当总统期间的布局下,让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比例发生改变,结果一举成功,这是他巨大的成就。

从表面上来看,确实是这样。但看得再深一点呢?就会发现:这种所谓的成功,代价非常昂贵。因为美国最高法院原先哪怕有点伪装,至少还能成功地伪装成中立机构,但现在这层伪装已经被一把撕下,人人都知道它已经成政治打手了,人人都知道它已经不再是大家至少伪装想象成的那种神圣殿堂了。

那么,美国就彻底没有神圣殿堂了,就没有一个权威的让民众信服的地方了。

这动摇的是:美国的国本。

任何国家难免都有很多问题,但人民一定要有一个最后值得信赖和依靠的地方,这个地方是建立在政治伦理之上。政治伦理是精神的东西,没有了这个东西,结果就是:人民没信仰,国家没希望。

相应的,掌权者自然就没有底线,今后美国两党之间的政治搏斗,将会更加不择手段了,对一个国家来说,是相当危险的。从各方的反应来看,也确实是这样。

6

比如说,美国女歌手菲比·布里吉斯这两天正在英国开演唱会,她听说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女人没有堕胎权的消息之后,当场就在舞台破口大骂。她在舞台上骂了很多脏话,我没法学。美国国内,也是一片大乱,很多人极其生气,喊出的口号,也和以往不同。比如说在首都华盛顿特区,成千上万的美国民众走上街头,有不少人喊:“每个城市,每个城镇,把选区烧成灰烬!”

美国最高法院裁决的当天,美国亚利桑那州凤凰城示威群众冲击当地政府大楼,抗议这个裁决,而当地警方则是从当地议会大厦的窗户向抗议者发射催泪瓦斯,以驱散大批示威群众。

美国各地的抗议浪潮,也是风起云涌:洛杉矶、华盛顿、纽约、波士顿、费城、西雅图都有大批民众抗议,这么一片混乱情况下,那道佩洛西口中的“美丽的风景线”几乎可以肯定会再次出现。

还有更猛的,美国最高法院做出推翻“罗诉韦德案”的历史性裁定之后,民主党四朵金花之一的女议员亚历山德里娅·奥卡西奥-科尔特斯当着媒体的面,直接喊出了“起义”的口号

FENGH (编辑:ZIX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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